英國政府自推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5+1」途徑移民英國計劃後,有不少港人打算移民英國。最近,英國政府公布《移民規例修訂文件 (Statement of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Rules)》,內容涉及 BNO 簽證。 主要修改內容有2樣,包括:英國政府或容許主申請人的伴侶與主申請人分開不同時間申請簽證及申請人與BNO持有人必須證明「有意同住英國」。預計相關條文下月1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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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BNO伴侶受養人限制
修訂對伴侶受養人 (dependent) 的關係條件作出改動。修訂前,BNO簽證主申請人的伴侶如以受養人身分申請簽證,必須在主申請人申請時一同申請。《立場新聞》引述英國律師文光對修訂文件的解讀表示,修例後英國政府或容許主申請人的伴侶與主申請人分開不同時間申請簽證,即使主申請人已獲批BNO簽證,其伴侶仍可作為受養人申請簽證。 此外,文光指,現時 BNO 簽證伴侶受養人須與主申請人來自同一家庭,一般來說即共同居住,但修訂後,若雙方已婚,就算分開居住,受養人的身分亦可獲承認。文光指,修訂將容許已婚但未同居的配偶,以受養人身分申請 BNO 簽證。不過,申請人須在申請時提交證據,證明雙方關係真確。
*英國律師文光意見只供參考
規定家人同住
修例文件其中一條條文指出申請人(即非BNO持有人)與BNO持有人,必須證明「有意同住英國」。有指不少家庭移民英國的個案,在取得簽證後,將子女「託孤」當地享受免費教育,父母或其中一方則回港工作賺錢,即使每年在英逗留足夠日期,但做法有違「家庭團聚」的政策原意。有移民顧問表示,若最終未能證明一家人「留英同住」,5年後取得居留權可能會有變數,估計修訂旨在修補漏洞。
2年批出逾46萬本BNO護照
財富管理公司瑞達國際向英國護照署自由資訊(Freedom of Information)取得資料,指出在2019年及2020年期間,英國政府共簽發了463,116本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對比2016年至2018年3年的總和僅約7萬本,數量高出逾5倍。 BN(O)護照簽發的高峰期為去年秋冬季,平均數量為每月5萬份。根據年初報道指,香港有35萬人持有有效的BNO護照,並預料有250萬名合港人資格申請BNO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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