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31個半月口罩令撤銷 罰款進帳逾1億

為期31個半月口罩令撤銷 罰款進帳逾1億

新冠疫情肆虐本港3年,港府這段日子祭出「口罩令」,違者須罰款。「口罩令」終在今日(1日)起全面撤銷,不論室內、戶外,以至在公共交通工具都毋須戴口罩,意味著這個疫情期間的非常措施,生效超過2年半後正式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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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補赤字?

綜合本地報章報道及查詢,措施推行至今,包括警方等多個部門共發出22,866次定額罰款,以及110次檢控,保守估算政府因為「口罩令」收到最少4,600萬元。因為罰款曾經加價,如統一以5,000元計算,涉及罰金高達1億1400多萬。

如根據《星島日報》向警方查詢,過去兩年多法例實施期間,警方一共向無戴口罩者發出2,153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共檢控41人,估計總罰款額逾1億元。

口罩令時間線

回顧2020年6至7月,因本港豁免機組人員和海員檢疫,有海員登岸後進入社區,以至後來的「慶回歸群組」,均導致了第三波疫情爆發,促使了政府訂立規例,要求市民戴口罩。

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在7 月13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新設法例599I 章《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強制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人士佩戴口罩,到了7月23日,相關規例擴展到室內公眾地方、巴士總站,以及公共交通交匯處。而在短短5日後的7月28日,口罩令範圍擴展至室外公眾地方,吸煙、運動都不會獲豁免。違例者可處2,000元定額罰款(同年12月起定額罰款提高至5,000元)。

隨著去年第五波疫情回落,去年底至今年初,社會逐漸出現「除罩」呼聲,批評指本港屬於極少數仍然有「口罩令」的地區。去年11月3日,政府容許餐飲處所、活動處所人士在台上拍照期間不用戴口罩;今年1月26日,政府指宗教活動演講、展覽攤位、以及餐飲處所祝酒環節,都可以不戴口罩。

上周,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回應外界提問時,曾經預計口罩令在本季完結之前就會撤銷;而在澳門宣布2月27日起撤銷口罩令後,港府事隔一日後亦宣布3月1日起撤銷口罩令,代表歷時 31 個半月的口罩令步入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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